Page 162 - 2. 观山水书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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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2009 年 4 月 16 日下午 4 时,L 书记用一个副镇长的电话给黄淦波打电话说:
          “根据市委领导指示,镇里已开会决定“收购”观音山公园,如果你们不从,将

          责令石新社区居委会到法院起诉,到时候你可就一分钱也没有”。黄淦波在电话
          里要求发一个书面通知,L 说:“我现在就正式通知你,不需要发任何文字的通知,
          你还想要文件,到时好来告我啊!你要是不执行,一切后果自负!”随即挂掉了
          电话。
              之后 L 竟然多次向樟木头党委、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一些企业家询问,黄淦
          波有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,要大家踊跃检举揭发。可是大家反馈回来的消息
          是:黄淦波做人做事非常检点,没有丝毫违法乱纪的事情。
              黄淦波对佛教研究很深刻,多年来以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标准严格要求

          自己,所以没做过他们能抓把柄的任何事情。
              算起来,黄淦波到樟木头镇李书记办公室所见所闻,加上这通颐指气使的电
          话,这是他第四次被 L 书记“震撼”到。
              第一次是去年的健康文化节上故意迟到并大放厥词,第二次是去年年底某一
          天,L 书记带着几个人到观音山公园“参观考察”,李书记很神秘地指着其中一

          位长者对黄淦波讲:“这个是中纪委的主要领导,和我是二十多年的朋友,谁敢
          动我?我弟弟在市纪委做领导,在东莞我怕谁?我告诉你这些真是瞧得起你呀!”
          如此暴露自己的“社会关系”,到底是显摆呢?还是震慑呢?
              第三次是在 L 书记的办公室,第四次就是这通命令式的电话。
              不得不说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事风格,每个领导也一样,而像樟木头镇 L
          书记这样的暴脾气、低素质的却真是少见。正应了外界对东莞本土一些干部的评
          价“水平低、私心重、架子大。”
              其实,从 2008 年年初到现在,在樟木头镇两套班子会议上,L 书记多次强

          调必须“收回”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,不要受国家法律政策的限制。而且威胁说
          如有人不服从或走漏消息,将受到撤职查办等党纪政纪处分。同时还在大庭广众
          之间公开放话说:“要搞定几个民营企业太简单了,要让它死,它就必须三天内
          死。”
              在镇委书记如此态度之下,在樟木头镇政府报告或者行文中,以及樟木头镇

          对外的媒体宣传中,“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”这一正式称谓总被刻意的改成
          “观音山森林公园”——好像国家森林公园几个字给樟木头镇丢人了似的。而且,
          在他们看来,观音山由黄淦波一个民营企业家来经营,不如交给刘书记所指定的
          人来开发建设,那样才更加的有利可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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