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3 - 2. 观山水书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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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者),观音山公园都是极度忍让,或者及时向樟木头镇常委政府及东莞市林业局、
               东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投诉,从无和施工者发生肢体冲突,生怕引起不必要

               伤害或落入别人设计好的圈套里。
                   ——而对于观音山公园的多次投诉,樟木头镇当局和东莞林业局、自然资源
               局等有关部门一直置若罔闻,从未有相关实质性处理动作,这种选择性执法行为
               明显违反了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                   观音山公园每次投诉或引起媒体关注,就会引起上述人员或部门的记恨,加
               上黄淦波几次三番公开场合揭发民宗局 H 某领导后,后者早已气急败坏,经过
               一伙人的合计,就有了想动手拆除观音像,围蔽观音广场,以及接下来的选择性
               执法、顶格处罚,和粗暴强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2020 年 10 月 27 日,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《行政处罚(听证)告知书》,
               指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 2003 年至 2018 年,擅自在公园内硬化地面、建设
               停车场、厕所等,要求公园恢复土地原状。其中,要求公园拆除山脚处的候车棚4.36
               平方米,拆除山顶处的公厕279.78平方米,拆除山顶处的垃圾站105.2平方米……
               并累计处以罚款 557229.9 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告知书最后,按照林林总总的罚款条目,东莞自然资源局一共开出了高达
               55 万多元的巨额罚款,其中每一项内容都是顶格处罚。
                   而面对这样选择性的执法行为,观音山公园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正式回函
               据理力争,提出如下几方面异议:
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、该告知书所述的建筑物均形成于 2001 年至 2003 年之间,而且,上
               述建筑物早已成为国家森林公园必须的配套服务设施,主要目的及功能是服务游
               客,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建筑的有关规定。其次,贵局在 2019 年也就观音山公园
               内建筑进行过排查行动,认为上述建筑物属于历史遗留问题,无作出任何违法事

               实的认定。
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、就观音山公园内多幢超面积别墅问题和公园门楼至仙泉水库附近 60
               余幢(间别墅、厂房、商铺等问题,多次向贵局及有关部门投诉,但贵局一直未
               作出相关处理。贵局的选择性执法行为已违反了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、石新村村民的违章建筑在公园内就多达近百处,且均形成于 2014 年

               及之后,2019 年观音山公园以书面形式向贵局及有关部门反映,但贵局未予以
               正面回应,也未作出任何处理,现在贵局却仅针对观音山公园内的历史遗留问题
               作出认定和处理,是明显的选择性执法。
                   然而,这些申诉都没有起到作用,因为对方不仅是有备而来,这次就更加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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