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4 - 2. 观山水书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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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我们的《电力法》是明确规定的,就是电力公司、电力的供电机构是有给用
户供电的强制的义务的。你不能拒绝供电,如果是拒绝供电,那么就是违法,就
是你的强制义务。
2021 年 7 月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供电局快递“关于东莞供电局依规对违建
电塔进行加固维修的告知书”,书中内容为:“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
局输电管理所:因近期雨水天气频发,现贵局在我园违法搭建的电塔 (110kV 古
樟甲乙线 N3 塔等电塔〉及电塔周边不可避免会发生水士流失的情况,存在杆塔
倾斜甚至倒塔的风险。 现特发此告知书,请贵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塔周边塔基、
边坡等设施进行加固或者维修。”
没成想,一石激起千层浪,东莞市供电局在市某领导的授意下于 9 月 28 号
和 9 月 30 号发给樟木头镇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的函告文件
中,多次提到“观音山公园不自行维护”“观音山公园阻挠维护”等为理由推卸
责任,无理要求观音山公园负责整改和维护。更加令人愤慨的是,东莞市供电局
又给东莞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函(东电函 (2021)241 号),声称“东
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7 年擅自在东莞市观音山公园内的 110
千伏古布乙线 N8-N9 高压线路下修建了一条水泥硬底化的人行登山栈道,致使
高压导线对栈道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,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樟木头镇等周
边片区大面积停电的重大安全隐患。”——虽然,“观音山供电事件”在广东省
已人尽皆知,但是观音山因为用电问题导致人触电身亡的说法,却真正是危言耸
听!
10 月 26 日,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向东莞供电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,要求该
局公开上述安全事故的主要信息。
这些信息包括: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、地点,事故成因分析、事故责任认定
信息、死伤者可识别身份信息、死者遗体的处理信息、该局支付死伤者家属的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