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4 - 风华郑貌总第20期 更多精彩,尽在《风华郑貌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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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。
(四)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将结果上报市
委、市政府批准。
(五)入选者由市委、市政府进行命名,颁发荣誉证书,发
放一次性奖励资金。
四、考核管理
毕节市拔尖人才属于市委、市政府重点管理的人才,由市
委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管理,管理期 3 年。在管理
期内,将对拔尖人才实行目标管理考核,具体考核办法由初评部
门负责制定,并会同入选者所在单位组织实施。管理区内存在有
关情形的,由市委组织部查实后报市委、市政府批准撤销奖励,
追回奖金和荣誉证书,调整出拔尖人才管理范围。
咨询单位: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咨询电话:0857—86873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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