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3 - 2. 观山水书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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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回送电线路工程、110 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这两个项目还没有获得国
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。”东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徐正球表示,按照程序,
东莞市林业局接到东莞供电局的材料后才能上报广东省林业厅,广东省林业厅再
报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准。
广东省林业厅在《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》
中也明确表态不同意高压线从观音山公园通过,并强调“观音山公园是国家级森
林公园,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,项目建设应以不占或少占用国家森林公园
的林地,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、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为原则。由于高压
线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区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,广东省林业厅建
议广东电网对高压线走向作必要的调整,避开森林公园或从公园边缘经过”。
公园多次复函供电部门,明确反对高压线穿越观音山公园,广东省林业厅也
曾致函供电部门,对其高压线工程穿越观音山一事表示质疑并提出新线路建议,
但供电部门好像有意无意的不理会这些,无视法律法规,硬生生一次又一次将高
压线网“落地”观音山公园内。
观音山公园境内有 4 个已建成的新塔基。据了解,这 4 个新塔基属于“220
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”、“110 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”。
这两个项目是由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投资、东莞供电局负责建设的。
“我们公园管理方自始至终都对影响、破坏国家森林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持
保留态度,东莞供电局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开始施工。按照规定,我们的同意是其
办理占用、征用或者转让手续的前提。没有我们的同意,东莞供电局如果取得了
相关手续,也涉嫌虚假申报。”黄淦波表示。
2013 年 7 月 3 日,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《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
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》中称,东莞电力局两个电力项目需新征占用观音山国家
森林公园的林地,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,征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,需
征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后,报国家林业局审批。
同时,广东省林业厅在函中称:“根据东莞供电局提供的线路走向图,经我
厅会同东莞市林业局派员现场踏查,这一电力线路走向基本是将原有电力线路平
行位移后重新架设”。
“这 4 个塔基去年就开始建设了,东莞供电局手续不全就强行施工。”黄淦
波表示,东莞供电局的这两个项目没经过公园方同意就开始施工,属于未批先建。
“每个基座占地面积达二三百平方米,尤其是观音山公园仙泉水库周边的几
组高压线,已经影响了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。”黄淦波表示,按照国家森林公园